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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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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编制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决议明确提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这些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得到具体体现。今年三月,中央和国家机关21部委联合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共同印发《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对标中央有关规划和文件,为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全面落实《河北省“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工作部署,在充分吸收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实际,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编制了《规划》。
二、规划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工作于去年11月启动,首先向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等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集规划编制意见,于去年底形成《规划》初稿。先后征求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以及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意见,并多次向北京大学李国新教授、上海社科院巫志南研究员等近10位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请教听取意见,并再次征求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经十余次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文本。经省政府批准,今年8月26日,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式印发了《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三、规划主要内容及重点任务
《规划》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发展基础,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从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文艺创作生产、公共文化活动等4个方面,系统总结了“十三五”发展取得的成就,做出“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客观判断;另一方面,通过与中央要求、与先进省市对比分析,正视我们还存在一定差距、还没有解决“好不好”“优不优”等问题;对“十四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将迎来重大历史机遇,面临新的使命和要求,做出研判。
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三方面内容,这一部分,主要参照了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相关内容,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5项预期性指标。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包括七个方面内容:
一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和河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进一步调整完善省、市、县三级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服务目录;加强公共文化机构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加快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机构建设、管理、服务和评价标准规范,以标准化建设引领公共文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二是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冬奥会筹办等国家战略和河北大事,推动建设一批重大文化设施和项目,打造一批文化地标,构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工程,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省级示范区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完成第二批省级示范区创建任务,开展第三批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优化拓展新型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在街区、商区、社区、景区等地创新打造一批“城市书房”“文化驿站”“乡村书吧”等新型文化体验空间,将公共文化服务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之中。到2025年,全省共建成“城市书房”和“文化驿站”500座。从2022年开始,依托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重大战略实施,开展为期三年的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提质升级行动, 压实各级政府责任,到2025年,力争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100%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00%达到“五个一”标准。
三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深入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拓展服务内容,推动实行错时开放、延时开放,鼓励开展夜间服务。创新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主题性分馆和基层服务点;统筹兼顾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多样化文化需求,拓展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面向城乡居民发放文化惠民卡(券),丰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推进基层文化惠民服务工程融会贯通、共建共享。建立完善常态化公共文化服务群众需求征集和评价反馈机制,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群众文化需求精准对接,提升公共文化机构服务质量和效能;针对不同地域不同群体文化需求,统筹做好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四是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完善支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有效机制,创新举办“燕赵少年读书”等主题读书活动,培育打造一批富有时代气息的公共阅读品牌。加强古籍整理保护和传承利用,深入开展全省古籍普查,实施古籍保护工程,促进古籍保护成果利用,推动古籍保护数字化建设。实施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到2025年,全省共建立基层群众文艺辅导基地5000个;组织开展群众文艺创作,实施群众文艺作品帮扶提升工程,创新举办“彩色周末”“优秀群众文艺展演”“燕赵群星奖”等系列群众文艺创作展演展示活动;培育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城乡群众文化品牌,搭建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平台。加大对农村地区公共文化建设支持力度,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开展“送戏下乡”惠民演出、乡村“村晚”等活动;提托“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河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评选,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大影响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项目,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以文化繁荣助力乡村振兴。
五是构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整体推进全省公共文化云平台体系建设,完善提升平台管理端和服务端核心功能。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智慧化建设,建设一批示范性数字文化场馆,精心创建公共文化数字生活。加强数字文化资源产品建设推广,建设在线的分级分布式河北数字文化资源库群。创新数字文化服务模式,到2025年,初步实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由政府单向供给向群众交互式、自助式服务转化,由简单提供数字文化产品向公共文化管理与服务智慧化转变。
六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逐步完善各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丰富购买服务目录和内容,创新购买方式,提升购买服务质量;培育壮大公共文化服务社会组织,举办省级区域联动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采购大会,鼓励乡村文艺团队参与乡村文化设施的管理运营和服务,激活基层文化阵地;健全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省注册文化和旅游志愿者人数达到20万人。
七是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公共文化人才建设强基工程,通过配备专业人员、政府购买公益岗服务与文化志愿者帮扶相结合的办法,解决村(社区)公共文化人才短缺的问题,形成长效机制;加大公共文化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基层公共文化人才素质提升工程,落实在职培训制度,开展业务技能比武,以专业化为导向,强化绩效考核。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治文、加大多元投入和强化考评监督等四个方面。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执法检查,推动出台《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河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严格落实河北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确保财政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推动将公共文化建设纳入考核评价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质量强省、文明城市、县城建设等各项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十四五”期间,省、市、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对照《规划》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财政保障,切实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充分发挥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会同相关部门对《规划》实施和公共文化服务达标提质行动工作进行常态化检查、督导,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有力推动《规划》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