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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6-05-15 来源: 【字体: 打印
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工作开展以来,石家庄市大力推进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了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为进一步引导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执业,现公布近期查处的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案例1:丁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5年11月28日,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接到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供的线索,反映石家庄某国际旅行社服务网点于2025年9月9日,委派导游人员为2025年9月9日至9月10日五台山2日游的游客提供了导游服务。
经查,该服务网点工作人员丁某利用职务便利,在未经旅行社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操作了旅游团队的旅游行程安排。期间,丁某提供了导游、用餐、住宿等旅行社业务。丁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6年2月28日,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丁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河北某国际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案
2026年3月2日,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对群众举报线索核查过程中发现,河北某国际旅行社于2025年11月12日,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与游客签订了“粤港澳双飞6日”旅游合同,行程中包含香港、澳门的游览。经查验该旅行社经营许可范围,为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经查,河北某国际旅行社在不具备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于2025年11月12日与游客签订了2025-12-04 至2025-12-09“粤港澳双飞6日”旅游合同,并委托某出境旅行社接待了游客。河北某国际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2026年5月6日,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河北某国际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对旅行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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