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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五一”假期!石家庄三部门联合发布消防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6-04-29 来源:石家庄消防 【字体: 打印
“五一”假期,旅游、购物、娱乐等活动增多,火灾风险加大。4月29日,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石家庄市气象局、石家庄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发布“五一”假期消防安全提示,提醒社会单位和公众注意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一、各类营业场所、生产加工企业和文旅企事业等社会单位节前应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值守和防火巡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宾馆、饭店、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规范火源、电源、气源管理,严禁违规电气焊等动火作业,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要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强化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会报警、会引导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设置、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要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规定要求,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加强防火巡查,发现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五、居民家庭要及时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和房前屋后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不进楼入户、不飞线充电;不卧床吸烟、不乱扔烟头,教育儿童不玩火。
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自驾出行要检查车辆油路、电路,停车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遇有执行任务的应急救援车辆应主动避让。
七、遵守景区防火规定,不吸烟、不乱扔烟头。进入森林草原和山林景区,不携带火种,不动用明火。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野景点”和违规经营的私设“景点”,不参与非法经营、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旅游项目。
八、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合理安排生产活动和出行计划。郊游野炊注意用火安全,不随意丢弃火种,结束时要将炭屑等余火彻底熄灭,防止复燃引发火灾。不在大风天气野炊。
九、外出购物、聚餐、娱乐、住宿时,要留意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逃生路线等,了解灭火器、防烟面罩等自救逃生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宾馆住宿时不卧床吸烟、不乱扔烟头。
十、如遇火灾保持镇静,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应对处置方法,不乘坐电梯、不贪恋财物、不盲目跳楼,迅速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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