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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公示石家庄市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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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市组织开展了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审核和专家评审,产生了石家庄市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至5月19日止,共20天。
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受理单位: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1号
联系人:张嘉伟    电话:0311-86680805
电子邮箱:sjzwgljfyc1@sina.com
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