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石家庄市消防救援支队、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发布端午假期消防安全提示,提醒社会单位和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一、社会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值班值守和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二、节日营业场所和文旅企事业单位要落实重点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会报警、会引导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节日期间,要利用单位场所内固有宣传设施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提示、警示宣传,严格电源、火源、气源和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严禁违规电气焊等动火作业。
三、举办文艺演出、展览、展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要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办理许可,场地设置、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要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规定要求,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场所要严格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利用固有宣传设施对游客开展消防安全提示、警示,严禁违规用火用电。
五、居民家庭做饭用火不离人,用毕及时关闭燃气灶具和管道阀门,外出做到“三清三关”(即:及时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教育儿童不玩火。
住宅物业服务单位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检查、巡查,确保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和飞线充电。
六、外出旅游密切关注目的地及沿途天气情况。游玩期间遵守景区防火规定,不吸烟、不乱扔烟头。
进入森林草原和山林景区,不携带火种,不动用明火。不在大风天气动火野炊。在山区、河谷等区域要防范山体滑坡、落石、泥石流、山洪等安全风险。
七、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野景点”和违规经营的私设“景点”,不参与非法经营、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旅游项目。
做好自身防护、规避安全风险。根据自身状况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参加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项目时,必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遵守安全操作规范,不做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的举动。
八、外出驾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自驾出行前应对车辆的油路、电路进行安全检查,随车配备灭火器,行车时全程系好安全带,不向车外抛扔烟头,行车不占用应急车道,停车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遇到执行任务的应急救援车辆,应主动避让。
九、外出购物、聚餐、娱乐、住宿时,注意了解并实地踏查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逃生路线等,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自救逃生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宾馆住宿时不卧床吸烟、不乱扔烟头。
十、如遇火灾保持镇静,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应对处置方法,不乘坐电梯、不贪恋财物、不盲目跳楼,迅速拨打119报警。